刘礼祖,男,汉族,1955年7月出生,江西省宜丰县潭山人,1976年6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参加工作,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本科班毕业,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人物履历
1980.07——1984.12,宜丰县潭山、天宝、新庄乡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5.01——1987.03,宜丰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1987.04——1989.10,奉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9.11——1992.03,奉新县委副书记;
1992.04——1994.11,靖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4.12——1999.08,抚州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地委副书记;
1999.09——2002.01,抚州市(地)委副书记、市长(行署专员);
2002.01——2004.03,江西省经贸委副主任、省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局长;
2004.03——2005.12,江西省林业厅厅长;
2005.12——2012.03,
江西省林业厅党组书记、
厅长;
2012.02——2013.01,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2013.01——2016.01,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人物事件
开除党籍
2016年,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礼祖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
免去职务
2016年1月22日,江西省政协十一届十五次常委会议闭幕,鉴于刘礼祖严重违纪,会议决定免去刘礼祖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并将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书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