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禄长(1914年—1980年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福建省
上杭县人。1929年加入
中国共青团,1930年8月参加
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8月由
共青团员转为
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战士、指导员、团政治委员、旅政治部主任、师政治委员、军区炮兵司令员和军委炮兵副司令员等职。参加了
土地革命、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抗美援朝战争等。
刘禄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是中国人民军队经过长期革命斗争考验的坚强战士。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对党对人民忠心耿耿,对革命事业充满信心,立场坚定,为人正直,襟怀坦白,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作战勇敢。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12军第1团宣传干事、宣传队队长,红军学校军事营第6连指导员,中央教导师第3团2营连指导员、连长,红一军团第2师四团3营9连指导员、1团1连指导员,陕甘宁军区政治部组织科科长,陕甘宁军区独立第一团副政委等职。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作战和二万五千里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
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巡视员,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2团第1营政治教导员,留守兵团直属队政治协理员、直属队政治处主任,留守兵团部队艺术学校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热河纵队第3旅政治部主任、第13旅参谋长,冀察热辽军区独立第5旅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第32师政委,第四野战军第48军第143师政委。参加了辽沈、平津等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