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彦(1915年3月19日—1998年7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河北省
蠡县人。1932年加入
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
入伍。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
抗日战争时期,任冀中人民自卫军独立第一团特派员,独立第一支队特派员,支队组织科科长,独立第一支队政治部主任,冀中军区第五军分区三十二团团长,冀中军区第九军分区副参谋长,第十军分区参谋长、司令员。参加了“百团大战”和冀中抗日根据地反“扫荡”战役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任冀中军区第二纵队二旅旅长,冀中军区第二纵队参谋长,冀中军区二十旅旅长,华北军区冀鲁豫军区第六十九军第二○五师师长,参加了
固安、胜芳、唐河、
保定、
大清河、平泉、青沧、平津、霸县、
永清、
雄县、安次等战役战斗。在平、津、保三角地区留下深刻的战斗足迹,与大清河畔的人民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1960年,先后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兼导弹总局局长,第七机械工业部副部长,
第八机械工业部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是中国航天事业的开拓者之一。
是第一、第五、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