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民
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立民,男,汉族,1968年3月生,黑龙江通河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法律硕士,1992年11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88.09-1992.07 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2.07-1992.11 毕业待分配
1992.11-1995.01 黑龙江省工会干部学院马列教研室、经管教研室教师
1995.01-1998.01 黑龙江省工会干部学院工建教研室副主任(副科级)(其间:1995.11-1998.01借调省总工会组织部工作)
1998.01-1999.02 黑龙江省总工会组织部副科级干部
1999.02-2002.02 黑龙江省总工会组织部正科级干部
2002.02-2004.02 黑龙江省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兼经费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其间: 2002.11-2003.06借调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工作)(1999.09-2002.07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4.02-2006.12 黑龙江省林甸县委副书记
2006.12-2009.03 黑龙江省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兼经费审查委员会副主任
2009.03-2012.07 黑龙江省总工会省管企业工会工委主任、省国防工会工委主任、省总工会产业工会工作部部长
2012.07-2013.07 黑龙江省总工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兼省管企业工会工委主任、省国防工会工委主任、省总工会产业工会工作部部长(2011.06-2013.06挂职任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13.07-2016.06 黑龙江省总工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其间:2015.08--2016.03抽调参加省委巡视工作)
2016.06-2018.12 黑龙江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
2018.12-2019.01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常委
2019.01-2021.06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第一副校长
2021.06-2021.07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党校第一副校长
2021.07-2023.04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党校(市行政学院)校长(院长),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书记,佳木斯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佳木斯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2023.04-2023.12 黑龙江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2023.12- 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省信访局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省信访局全面工作。
职务任免
2024年1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刘立民任省信访局局长,任职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参考资料
刘立民同志简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拟任职干部公示名单.龙视新闻联播.2023-03-31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6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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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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