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练军
东南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东南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秘书长
刘练军,江西都昌人,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曾访学于台湾中正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东南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秘书长。学术旨趣集中于人格权的公私法保护、权利理论、宪法国家机构及监察法学等领域。在海峡两岸暨香港发表研究论文100余篇,曾被中国法学创新网列入高产作家排行榜,业余在各类报刊上发表评论文章100余篇。
人物经历
刘练军,江西都昌人,法学博士,2008年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博士学位。2013年9月—2014年3月在英国牛津大学做访问学者,现为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东南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秘书长。
研究方向
刘练军的学术旨趣主要集中于人格权的公私法保护、权利理论、宪法国家机构及监察法学等领域,对宪法、行政法、法理学及党内法规学有着深入的研究。
主要成就
刘练军在学术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他在海峡两岸暨香港发表了100余篇研究论文,被中国法学创新网列入高产作家排行榜。此外,他还撰写了多部专著,如《消极主义:宪法审查的一种哲学立场》、《司法要论》、《法治的谜面》、《公法上的姓名权》、《党内法规学讲义》等,这些作品在法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社会任职
刘练军在社会职务方面也有丰富的履历。他担任济南大学客座教授、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会长、第三届江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及江苏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这些职务使他能够更广泛地参与法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为法学界的发展作出贡献。
人物评价
刘练军教授在法学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他的研究成果丰硕,对法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他还积极参与社会职务,为法学界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他的学术成就和社会贡献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参考资料
刘练军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2024-02-24
南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欢迎您!.南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10-18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2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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