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佳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组长
刘维佳,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龙口人,198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人物履历
1970.12—1975.09吉林省辉南县下乡知青、省杉松岗煤矿工人
1975.09—1979.02吉林省煤田机械厂工人、团总支副书记
1979.02—1984.09吉林省煤田地质公司团委干事、副书记,煤田地质局驻长春办事处团委书记(其间:1981.08—1984.07在东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函授专修科学习)
1984.09—1986.12吉林省委办公厅机关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6.12—1988.10吉林省委办公厅副处级巡视员、机关党委副书记(1984.07—1987.07在东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函授本科学习)
1988.10—1990.10吉林省永吉县副县长
1990.10—1992.06吉林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1989.08—1992.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2.06—1993.05海南省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3.05—1994.04海南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秘书处处长
1994.04—1995.03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1995.03—1995.12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
1995.12—1998.05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1993.05—1996.04在吉林大学国际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8.05—1998.08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主任(正司局级)
1998.08—2002.05海南省委副秘书长
2002.05—2003.11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正司局级)
2003.11—2006.04农业部办公厅主任(其间:2005.03—2006.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6.04—2008.01山西省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
2008.01—2009.01山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09.01—2011.08山西省副省长
2011.08—2015.12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6年1月,调中组部工作。
2016年2月,中央第三巡视组副组长。
2018年10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组长。
任免信息
2011年8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刘维佳同志任中共云南省委委员、常委。经中央组织部同意,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刘维佳同志任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6年1月,不再担任云南省委常委,调中组部工作。
2016年2月23日,王岐山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并讲话,宣布2016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将对3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辽宁、安徽、山东、湖南等4个省进行“回头看”。其中,由刘维佳担任副组长的中央第三巡视组负责对辽宁、山东两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
参考资料
刘维佳同志简历.新华网云南频道.2011-08-23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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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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