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生
广东省深圳市纪委原书记
刘连生,男,汉族,1964年9月生,湖南邵阳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农业经济及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2.09—1987.07 湖南农学院牧医系兽医专业学习
1987.07—1988.10 湖南省邵阳县畜牧水产局干部
1988.10—1989.03 湖南省邵阳县团委干部
1989.03—1991.09 湖南省邵阳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1.09—1994.07 华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农业经济及管理专业学习
1994.07—1997.08 广东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科员
1997.08—2002.03 广东省纪委办公厅主任科员
2002.03—2004.04 广东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4.04—2004.11 广东省纪委办公厅案件管理处处长
2004.11—2007.09 广东省纪委案件管理室正处级副主任(其间:2005.09—2006.01广东省委党校中青一班学习)
2007.09—2010.01 广东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厅级主任
2010.01—2012.05 广东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厅级主任
2012.05—2013.12 广东省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厅级主任
2013.12—2015.10 广东省纪委常委
2015.10—2018.01 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其间:2017.05—2017.07中央党校“全面从严治党”研究专题进修班学习)
2018.01—2021.04 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04—2021.05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2021.05—2024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9 10:26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