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逵(1061—1110年) 北宋大臣,宋徽宗时任中书侍郎,约在职三年。
字公路,一作公达。随州市随县人。元丰八年(1085)登进士第二名(榜眼),调任越州(今属浙江)观察判官。后奉召入京,历任太学、太常博士,礼部、考功员外郎,国子司业等职。徽宗崇宁(1102—1106年)年间,因依附宰相蔡京而晋升为秘书少监、太常少卿、中书舍人、给事中、户部侍郎等职。不久奉命出使高丽国,升尚书。崇宁四年(1105年)归国,由兵部尚书升枢密院同知,拜中书侍郎。崇宁五年(1106),蔡京罢相后,刘逵仍任中书侍郎,首劝徽宗对蔡京所行“悖理虐民事”进行纠正,因锋芒太盛,引起朝臣不满,御史余深等弹劾他“愚视丞相,陵蔑同列”,未及一年,徽宗发觉他居功擅权,被贬为亳州(今属安徽)知州。大观元年(1107),蔡京复相后,被谪为镇江节度副使、安州(今属河北)居住。大观四年(1110),蔡京又罢相,刘逵起任为杭州知州,加资政殿学士。不久奉召为醴泉观使,到开封后病逝,年五十,赠“光禄大夫”。(《宋史》卷351本传;《宋宰辅编年录校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