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遵宪
明代官员
刘遵宪(1575~1644),
直隶省
大名府(今河北省大名县刘军庄)人,明朝
工部尚书
。万历三十二年,登进士,授兵部郎中。万历四十三年,任山东副使、陕西兵备副使、陕西按察司副使。天启元年,担任陕西按察使司副使,后升按察使。
人物介绍
天启三年,兼
右佥都御史
,巡抚大同。天启五年,担任
兵部侍郎
,授
太子太保
。崇祯七年,担任
工部尚书
。
方志记载
刘遵宪(1575~1644),字可权,大名人。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历寿张、滋阳知县,升户部主事,改兵部,进职方郎中。守职纯正,人不敢以私请托。曾任兵部尚书、工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时政峻刻,阁部大臣因罪去者七十余人,刘遵宪独以清端受知,全身而退。
个人作品
著有《挥麈亭集》、《会心录》、《云西桥稿》、《恕醉斋集》、《归田小记》、《筹边余咏》、《友声亭集》等。
参考文献
^ 神宗显皇帝实录 ,535卷
^ 熹宗实录 ,8卷
^ 熹宗实录 ,31卷
^ 熹宗实录 ,65卷
^ 熹宗实录 ,87卷
参考资料
刘遵宪
.大名史志网.2013-01-29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7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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