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民,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
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大学文化,理学硕士。
人物履历
1981.07—1983.05 山东省陵县邓集乡团委干事、书记;
1983.05—1989.02 共青团山东省德州地委办公室干事、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其间:1985.09—1987.07在山东师范大学干部专修科中文专业学习);
1989.02—1995.08 山东省德州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正科级巡视员、研究室主任(其间:1991.06—1993.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专业学习);
1995.08—2001.02山东省 德州市委组织部副县级巡视员、研究室主任(其间:1999.07-2000.07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南洋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2001.02—2003.01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3.01—2006.02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6.02—2006.12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正县级);
2006.12—2010.09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2010.09—2013.06 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委书记;
2013.06—2014.08 山东省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4.08—2016.05 山东省德州市委常委、德城区委书记;
2016.05—2016.11 山东省德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德城区委书记;
2016.11—2019.03 山东省德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9.03— 山东省德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德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现任山东省德州市政府一级巡视员。
职务任免
2022年3月21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长民的德州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