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鹤孔(1914年11月—2009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江西省永新县人。1930年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
中国工农红军,并由团转入
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团技术书记、青年干事、连政治指导员,一军团第三师七团总支书记,红九军团政治部干事、科长,团政治处主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红三十军二六七团政治委员,红军西路军总队干部队政治委员。
1944年3月15日深夜,日军包围了刘鹤孔的住宅,刘鹤孔迅速地把藏匿的密码本销毁,但日本宪兵在刘鹤孔夫妇卧室的阁楼上发现了电台。刘鹤孔和妻子齐克君同时被捕。8月,日军以“军律违反罪”判处刘鹤孔有期徒刑5年,送上海提篮桥监狱羁押。
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军区情报处科长、华东野战军七纵队二十师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第三野战军八兵团后勤部副政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