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运
盐由场区集散地运往总汇之区
初运,盐由场区集散地运往总汇之区。吉林、黑龙江两省于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办官运,各设采运局于营口,分别以长春、哈尔滨为总汇之区。凡购运盐斤,由营口至长春或哈尔滨即为初运,此程系用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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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11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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