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尚书都省事
古代官制名
判尚书都省事,官名。总领尚书都省事及集议、定谥等事。
沿革
北宋前期,尚书令、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皆为寄禄官,不任实职,设判尚书都省事一人,以诸司三品以上官或翰林学士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职责
总领尚书都省事及集议、定谥等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07-2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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