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群体是指人们由于某种特定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或社会利益等因素的吸引而组成的群体。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特定
社会经济形态的制约。有多种类型。利益群体的相互作用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协调利益群体关系,是促使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它是研究社会结构的一个基本分析单位,也是分析认识现代社会结构的一种具体的概念工具。
基本定义
基于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分化,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和相同的社会地位的利益主体集合。广义是指存在于所有社会形态的利益共同体。在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基础上按不同的标准划分,各历史时期的利益群体又各有特点。其中最显著的就是阶级社会中的阶级阶层。
特征
(1)多域性。凡是在一定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结合而成的“人”的集合体都是利益
群体。它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历史时期的各个
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领域,如国家、民族、宗教团体、经济、
阶级、政党、社团、帮会、
企业、
公司、合伙及家庭等等。
(2)多变性。任何一个利益
群体都有产生、发展、灭亡这一从生到亡、从有到无的过程,一直处在发展变化之中。可以说,利益
群体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利益
群体有着不同的历史内容。
(3)多重性。利益
个体在利益
群体中具有双重或多重地位和身份,利益
群体在人员组成上、利益需求种类上存在着交叉重叠的关系。
群体内部之间、
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交叉重叠可能催生或裂变成新的利益群体。
(4)多元性。利益
群体内部成员之间及利益群体五部主机的对立统一关系表现出多元性特点。这种多元性可以概括为:独立、对立、共存和统一。独立即每一
群体和
个体在自己所属的利益体系中都拥有自己的利益位置,都享有本主体所应有的份额。对立是指在利益总量有限或一定的前提下,诸主体之间的利益份额处于此消彼长的矛盾中。共存是指诸主体共存于一个共同的社会环境中或一个共同的利益体系中。统一是指诸主体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互依赖的利益关系。你有我也有,我有是以你有为前提;你有是以我有为条件。
(5)多层性。利益
群体内部的诸利益主体之间及外表诸群体之间纵向的对立统一关系表现为单侧性特点,这种多层性取决于主体需求的层次性、主体地位的等级性和主体实现利益的实力差异性。充分显示了
社会利益群体结构的复杂性。多元性与多层性可合称为多样性。
(6)一致性。利益
群体是基于某种共同利益的一致性而集合在一起的利益
个体的利益共同体。在这这个共同体中,诸
个体的利益追求与需求具有异中存同的一致性特点。
(7)集合性。利益主体的社会性决定了利益
群体的集合性。集合性是指
个体为了获取一致性利益而以其它方式组织起来进行利益追求。利益
群体正因为它有一定的集合性,才能称得上是“群体”,所以,集合性是利益群体的最基本、最显著特征。
相关群体
人们以社会分工为基本条件,在一定经济利益基础上形成的,大体有共同的利益倾向、共同的劳动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同的社会地位和功能、共同的心理和价值观念的社会共同体。
我国的利益群体主要有农业生产者群体、工业生产者群体、商业服务业劳动者群体、知识分子群体、企业家群体、党政干部群体、个体劳动者群体、私营企业者群体,等等。
我国社会利益群体产生和存在的主要根源在于: 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前提下所有制形式和分配方式的多元化; 政治体制的改革和文化观念的重构。最基本的原因当然还是社会分工。从发展的眼光看,我国社会利益群体将随着改革的深入,不断调整其内部结构和社会功能,使之逐渐变得更加合理而协调。对于统一战线来说,正确处理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对于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区别
利益群体与利益集团的区别
在Interest Group的定义里,隐含着这样一个事实,即在达到组织化程度的
利益集团之前,因为有着一个共同的利益、共同的诉求,而有了一个利益
群体的存在。从利益
群体发展到
利益集团有一个过程,说明先有利益群体尔后才有
利益集团。在我国,由于并未出现达到组织化程度的
利益集团,因此把Interest Group理解为“利益
群体”是很有必要的,也符合其中所包含的固有涵义。这表明,在我国使用
利益集团与利益
群体这两个概念,其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组织性。
强调利益
群体的存在,是对过去仅仅把社会结构划分为
阶级、阶层的重要补充,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认识。确切地说,我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开始向“
阶级+阶层+利益
群体”转化。利益
群体的概念,为分析中国社会结构提供了一个新的更加有效的理论工具。
那么,什么是有别于利益集团的利益
群体呢?它是由
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某些共同利益联系起来的
社会群体。从一定的意义上说,某一
阶级、某一阶层,本身就是一个利益群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利益
群体等同于
阶级、阶层。利益
群体的利益有别于
阶级、阶层的利益,它是仅以某一方面的共同利益为特征、标志的。它与
阶级、阶层的区别在于,这种共同利益有时是交叉和包含着几个阶级、阶层在内的大范围的利益;有时又只是某个阶级、阶层中某些成员的小范围的利益。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利益
群体问题,这是一个大课题。在中国现实的政治体制格局下,应该让我们的各级党组织、人大代表、政府官员更多地去关注、了解各利益
群体,特别是那些困难群体的利益,这可以更好地反映他们的利益要求,同时能够积极、主动、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困难。从国家政策主导的层面说,正是要防止利益
群体发展成为
利益集团。可见,在我国,不能把利益
群体等同于
利益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