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标准一般指制定一项新标准,是指制定过去没有而现在需要进行制定的标准。它是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及其水平来制定的,因而它反映了当前的生产技术水平。
制定这类标准的工作量最大,工作要求最高,所用的时间也较多。它是一个国家的
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方面,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标准化工作面貌和水平。
标准化的基本原理通常是指统一原理、简化原理、协调原理和最优化原理。下面分别作一介绍:统一原理就是为了保证事物发展所必须的秩序和效率,对事物的形成、功能或其他特性,确定适合于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的一致规范,并是这种一致规范与被取代的对象在功能上达到等效。统一原理包含以下要点:① 统一是为了确定一组对象的一致规范,其目的是保证事物所必须的秩序和效率;② 统一的原则是功能等效,从一组对象中选择确定一致规范,应能包含被取代对象所具备的必要功能
1.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2.符合国家标准的立项范围和指导原则;3.市场和企业急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4.政府急需,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 5.符合国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政策;6.同现行国家标准没有交叉;7.属于申报单位的业务范围;8.提交国家标准草案;9.完成期限不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