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文字
剋(读音: kēi或kè)为现代汉语通用规范二级字,最早见于《说文解字》里的小篆。本义为极其尽力辛劳,后引申为剥削,制约。做动词也表打或申斥。
文字源流
形声字,从刀(刂),克声。“剋”原是“勊(或作“勀”)的异体字,“勊”是形声字,以力为形旁,表示与用力气有关,克作为声旁指示读音。“勊”在汉代才被普遍使用,“剋”的使用状况就更晚了。
“剋”“尅”皆为“勊”之俗体。《说文解字·力部》云:“勊,尤极也。”解释为极其尽力辛劳,故剋之义也当为此。《玉篇》云:“勊,胜也,通作剋,又作尅,皆俗作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勊又剧之尤者也。剋者,以力制胜之谓。故其事为尤劳。”以力制胜当为剋之引申义。段氏又说:“勊之字讹而从刀作剋。犹剧之讹而从刀也。经典有克无剋。百家之书克剋不分。而勊乃废矣。”“剋”字通行,“勊、勀、尅”遂弃而不用。
本义为尽力辛劳,后引申为剥削,制约,约期或消化的字义,也可为表打或申斥之义。
汉字简化
《王力古汉语字典》:“克,剋。二字同义。但在‘能’的意义上,作‘克’不作‘剋’,因此‘克勤克俭’不作‘剋勤剋俭’。在‘胜’的意义上,一般也只作‘克’。”“能”是“克”所独有的意义,所以繁体文本不能写“剋勤剋俭”,但可以写“剋日”“剋期”。用为“克(剋)日”“克(剋)期”等“严格限定(日期)”的“克(剋)”实际上是“刻”字的假借。东汉刘熙《释名·释言语第十二》云:“克,刻也。刻物有定处;人所克念,有常心也。”刻物以作标记限定范围,“克”遂引申为限定。东汉王符《潜夫论·交际》曰:“怀不来而外克期。”此义后世文献多混用“剋”。“克”本身意义众多,用法复杂,由“剋”来分释其部分意义,既满足了当时语言表达的需要,也顺应了文字发展的历史轨迹。再加上“剋”形体意义上都与“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最初可能会被看作用错字,时间久了便成为了习惯保留下来,所以就有了“剋日”“剋期”这样的用法。
在新中国的汉字规范整理中,规定以“剋”除kēi音外,读kè音时简化为“克”表示。
基本释义
古籍解释
唐韵》苦得切《集韵》乞得切,音刻。《尔雅·释诂》剋,胜也。《疏》谓得胜也。《後汉·桓谭传》何征不剋。
又《广韵》剋,已也。
又必也,急也。
又剋期,约定日期也。《後汉·锺离意传》解徒桎梏,与剋期,俱至。
又《读书通》刻通作剋。《吴志·贺齐传》谨以剋心,非但书绅。
又《集韵》剋,杀也。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音韵方言
赣语:kiɛ1 kiɛ2 剋一巴掌;kiɛ5 剋墙
客家话:[客英字典] ket7 kiet7 [海陆腔] kiet7 [梅县腔] ket7 [台湾四县腔] kiet7 [客语拼音字汇] ked5 [宝安腔] ket7
粤语:haak1 hak1
潮州话:kag4 (khak)
参考资料
.汉典.
音韵方言.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0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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