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所镇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下辖镇
前所镇,隶属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地处绥中县西南部,东与高岭镇接壤,南临渤海,西与西甸子镇相望,北接永安堡乡,行政区域面积69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明宣德三年(1428年),在急水河堡置中前千户所并建城池,属前屯卫。
清康熙二年(1663年),并入宁远州,属奉天府。
清康熙三年(1664年),属广宁府。
清康熙五年(1666年),改属锦州府。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并入绥中县。
民国十二年(1923年),属绥中县第六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绥中县六区中前所城村,后改为五区前所村。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为前所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设前所十五区。
1956年,属前所七区。
1958年,成立前所红星公社。
1961年,划分建前所公社。
1983年,改前所乡。
1984年,改前所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前所镇辖10个行政村:牛羊沟、大柳、何家、前所、小松岭、东杨家、洪家、大赵、韩家屯、大架子,有49个自然屯。
截至2020年6月,前所镇辖10个行政村:前所村、牛羊沟村、大柳村、何家村、小松岭村、东杨家村、大赵村、洪家村、韩家屯村、大架子村,镇人民政府驻前所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前所镇地处绥中县西南部,东与高岭镇接壤,南临渤海,西与西甸子镇相望,北接永安堡乡,行政区域面积69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前所镇境内南北呈狭长条状,地势北高南低,北部多丘陵,南部多平原。
气候
前所镇多年平均气温11℃。年平均降水量600毫米。
水文
前所镇境内强流河由北向南沿境内西侧注入渤海。
自然资源
前所镇有耕地面积3.5万亩。
人口
2011年末,前所镇总人口22049人。总人口中,男性11803人,占53.5%;女性10246人,占46.5%;18岁以下4100人,占18.6%;19—59岁14202人,占64.4%;60岁以上3747人,占17%。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9624人,占89%;有少数民族2425人,占11%。2011年,人口出生率8.94‰,人口死亡率6.47‰,人口自然增长率2.4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10.5人。
2017年末,前所镇常住人口为23479人。
截至2018年末,前所镇户籍人口为27530人。
经济
综述
2005年,前所镇实现社会总产值9.54亿元,财政收入1600万元,人均收入3925元。
2011年,前所镇财政总收入684.7万元,比上年增长8.2%。农民人均纯收入8130元,比上年增长6%。
2018年,前所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3个。
农业
前所镇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2011年,前所镇生产粮食12000吨,其中玉米9193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等。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6340亩,产量75200吨。
前所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2011年,前所镇生产肉类5837吨。
2011年,前所镇果园面积10500亩,果树35万株,水果总产量28000吨;苹果种植株数27万株,产量2.1万吨。
工业
2011年,前所镇工业总产值达到7.4亿元,比上年增长29%。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前所镇有小学8所,在校生2160人,专任教师13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080人,专任教师8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前所镇有卫生院1所。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0555人,参合率93%。
社会保障
2011年,前所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95户,人数656人;农村五保供养127人;农村医疗救助1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622人次;农村临时救济320人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6人。
基础设施
2011年末,前所镇有电信服务网点5个,固定电话用户390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70%;移动电话用户6000户;互联网端口总数18个,宽带接入用户1000户。
交通
前所镇境内有京沈高速公路、102国道经过。
历史文化
明宣德三年(1428年)于急水河堡置中前千户所,清代称中前所。后简称前所。
所获荣誉
2014年2月19日,入选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单。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2-07 08:39
目录
概述
建置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