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由省农业厅设计、投资,围垦海滩,平整农田,面积扩大到7027亩,干部增到30人,职工450人,下设前沁、东蔡、东峤、许塘、水头等5个分场和一个育苗基地。
1969年,把东峤、许塘、水头3个分场下放给
人民公社,前沁、东蔡分场也划出部分土地给生产大队和莆田盐场。1970~1971年,前沁农场并入莆田盐场,作为盐场的一个工区。1972年,又从莆田盐场分出,单独成立莆田县前沁农场。
1991年,前沁农场下设前沁、东蔡、江堤3个分场,全场干部12人、职工329人,总土地5348亩。其中,耕地1048亩,水面养殖384亩,防护林1000亩,盐坎6517公亩。1983年,还创办粮油饲料加工厂。全场宿舍2431平方米,仓库4300平方米,禽畜舍1946平方米,家庭小农场3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