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化馆,1993年被文化部批准为全国“标准文化馆”,并多次被省、市评为“以文补文先进集体”、县“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县先进文化单位”,2004年四川省首次文化馆评估定级为三级文化馆。
服务职责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业绩成就
近年来,我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年平均组织、协办大型文化活动十余次,较有影响的有:2005年3月8日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文艺表演宣传活动,3月24日在文化局领导率领下,全馆职工到碗泉乡和白兔村宣讲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4月28日的“剑门风光艺术摄影展”,5月12日的“春满剑门”专场文艺晚会,7月28日的“永远的丰碑”文艺晚会。9月20日的“雄关剑门”文艺晚会,2006年1月11日以“永葆先进性建设新农村”为主题举办了文艺下乡演出活动。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被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纳入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拟命名一级文化馆名单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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