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剪纸艺术协会,是一个年轻的新兴社团。协会现设有会长、副会长、理事会、技术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等部门。剪纸艺术协会秉承“发扬民间传统艺术,弘扬并保护民间非物文化遗产”的宗旨,致力于培养学生在保护并推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方面的兴趣和能力,以“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采”为活动目的,争取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上尽协会的绵薄之力。
简介
成长的时间,虽然不长,却也能够让一个协会从幼稚走向成熟,从弱小变得强大。在 每个学年 里,定期的剪纸授课使许多剪纸爱好者受益匪浅;多次成功的剪纸作品展、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与诸多校内外社团的交流活动扩展了会员的视野;会员多次获得过校级、省级 和国家级 的剪纸作品奖。在2006年第五届社团活动月中,被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授予“最具活力奖” 。从成立起,连续两年都获得了学校“五佳社团 ”的荣誉称号。2014年被评为校”四星级社团“。
现在,协会正努力朝着更加“专业化、品牌化、特色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发挥优势,彰显特色,正朝着建设一流学生团体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会标简介
解说:中南民族大学剪纸艺术协会会标,图案中心主体采用剪刀变形体,代表剪纸所用的主要工具;中心主体图案左右对称,其中穿插剪纸中的太阳纹、月牙纹、锯齿纹等多种剪纸常用纹样;剪刀的两块刀片合力象征着我们的团结与合作;刀尖向上,象征着我们不断地进取与探索。
剪纸贵在创新,只有不断地进取与探索,我们才有生存的空间和发展的潜力!(屈万春)
附:中南民族大学剪纸艺术协会创始人名单:
屈万春 03中文 李程 03中文 祁鑫韧 03中文
尹思沂 04中文 杨静 03中文 雷雨鹭 03国贸
张怀刚 03中文
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剪纸协会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二条 剪纸协会以校团委的工作思想为活动原则,受校团委和社团联的领导,隶属于校团委。
第三条 本社团宗旨: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采。
第四条 剪纸协会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和规定。
第二章 协会职能
第五条 剪纸协会是一个以学生为主的学习和实践锻炼的阵地,将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学习和提高的平台。
第六条 剪纸协会将尽全力为“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采”做出努力,积极对民族传统文化加以宣传。
第七条 注意吸收和发现人才。
第三章 活动内容及目的
第八条 计划两个月举办一次剪纸展览与交流活动。
第九条 不定期邀请与民间文化等方面有关的专家、教授来我校为同学们进行讲座,以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
第十条 努力做到走出校园、走进社会。
第十一条 不定期组织会员参加活动,交流经验。
第十二条 活动目的:
本社团的活动,其目的主要应该立足于以下的五个方面:
① 社团活动要加强计划与组织,提升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水平;
② 要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加强社团成员之间的交流,强化成员的社团意识;
③ 社团活动的计划要体现出一定的层次性——既要有面向大多数学生的活动,又要有鼓励少数学生脱颖而出的活动,做到普及与提高的统一。
④ 社团活动要有特色。
⑤ 培养社团成员的创新素质,社团活动应有新颖性。
第四章 人员安排、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第十三条 人员安排:
指导老师:一名
会 长:一名
副会长:一名
宣传部:两名
组织部:一名
外联部:一名
财务部:一名
第十四条 任职条件:担任本协会的一切职务,必须为本协会及会员认真负责。
第十五条任职权限:会长对协会负总责;副会长负责分管和组织社团内部的开课,负责收集会员的作业等与学习有关的日常事务;宣传部负责本协会的活动宣传,包括网络宣传与板报宣传;组织部负责本协会的一切活动筹备;外联部负责与其他社团的沟通与联系,作为社团联合活动的桥梁,并负责社团经费的外联收入部分;财务部负责本社团的经费及财务管理。在活动中,各部门应该积极地相互配合。
第十六条 任职的产生和罢免:本协会所有职务将由社团会员大会的选举产生,其他方式和途径均视为无效;对经过理事会认定的不称职的干部,将以社团会员大会的形式罢免。
第五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可以参加本协会内部进行的评优评先活动。
第十八条 可以优先考虑剪纸艺术协会会员参加学校的评优评先活动。
第十九条 可以参加协会组织的学术讲座、实践经验交流及游园等联谊活动。
第二十条 会员有权对协会的一切活动及帐务等进行监督;有权参加协会部门职务的竞选。
第二十一条 会员必须积极地参加本协会的活动,维护社团形象。
第二十二条 会员应该积极地维护本协会的权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提出,并经过理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或全体团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可。
第二十四条 剪纸艺术协会每学期必须做出工作安排上交校团委和社团联。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南民族大学剪纸艺术协会理事会。
中南民族大学剪纸艺术协会
2005年6月12日
中南民族大学剪纸艺术协会章程(2009修订版)
中南民族大学剪纸艺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协会的持续稳步发展,规范本协会的日常运作和各类活动的开展,实现本协会“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的发展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协会的名称:剪纸艺术协会。
第二章 协会性质和宗旨
第三条 本协会是剪纸艺术爱好者自发组织的,并且经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批准并正式注册、在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和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领导下的学生社团,是剪纸艺术爱好者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采。
第五条 本协会是一个以学生为主的学习和实践锻炼的阵地,将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学习和提高的平台。
第六条 本协会将本着“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采”的宗旨,积极投身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扬光大上。
第七条 本协会将不断的总结自身文化,努力发展自身特色,与各高校的兄弟剪纸艺术类社团、民间民族艺术团体开展交流学习,关注全国剪纸艺术尤其是校园剪纸艺术的最新动态。
第三章 协会机构设置及管理运作
第八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构成,会员大会常设机构为理事会。
第九条 会员大会职权包括:选举和罢免协会内主要理事会常委级干部,决定协会发展方向的重大事宜,审议和批准协会财务预算及决算情况等。会员大会的召开由理事会常委决定,并由会长或会长指的理事会其他干部主持。
第十条 理事会是为员大会常设机构,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技术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长、项目中心主任以及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构成。理事会的职权:协会重大及日常活动的决策以及执行。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个月召开一次全体理事会议,由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常设机构为会长团。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产生、职责以及罢免。
理事会的产生一律是由现任会长或已产生会长提名,或者是会员自己提出申请,通过竞职演讲,会员投票,理事会审批方式产生。
(一) 会长:一名。会长对外代表协会,总体协调各个部门工作,对整个协会负责。
(二) 常务副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直接对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分管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项目部、调研部。
(三) 技术副会长:一名。技术副会长直接对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技术的发展;分管技术部、理论研究部、教学部、创新部。
(四) 秘书长:一名。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日常工作,管理协会内部档案,收集和整理协会各种资料,组织策划协会日常活动;分管秘书处和策划部。
(五) 理事长:一名。理事长直接对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所有在注册会员的管理工作和协会活动的人员调动;分管会员管理委员会和组织部。
(六) 秘书处:干事四名。处由秘书长领导,负责管理协会内部档案,收集和整理协会各种资料,组织策划协会日常活动,做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
(七) 策划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策划部由会长团直接领导,负责协会日常活动和重大活动的策划工作。
(八) 外联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外联部负责与校内外各高校社团联系,并且为协会筹措商业赞助。
(九) 财务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落实和贯彻社团联财务制度,管理协会财产。
(十) 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负责协会对内对外的宣传活动,包括日常和重大活动的前期宣传,各种媒体的联络,协会整 体的对外宣传等。工作媒介包括网络、平面媒体。
(十一) 调研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十二) 技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负责协会剪纸技术的传授和协会重要作品的制作。
(十三) 教学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负责管理协会日常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计划,联络教学资源。
(十四) 理论与创新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负责协会理论文化的学习和技术创新。
(十五) 组织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负责协会活动的组织和人员调动。
(十六) 会员管理委员会:理事若干名。负责协助会长和理事长管理会员。
第十三条 会长团为理事会常设机构,主要职权包括:协会日常运作和管理,决定重大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弹劾理事会其他干部。会长团每周开一次例会,会议有秘书长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例外。
第十四条 指导老师。协会聘请两到三名指导老师,指导协会理论技术学习以及协会发展。
第十五条 顾问团。协会成立顾问团,指导协会发展。顾问团由协会前几任会长、副会长、理事长组成。
第四章 会员
第十五条 会员一般为中南民族大学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等。每年招新一次。
第十六条 会员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团结同学,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热爱剪纸艺术。
第十七条 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为协会理事会会员的权利。
第十八条 会员有对协会内日常运作的知情权和质询权。
第十九条 会员享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批评和申诉的权利,有要求有关部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改正的权利。
第二十条 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协会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会员有完成接受理事会成员下达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会员有服从组织和安排,团结广大团员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会员有参加协会日常活动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会员有接受协会日常授课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会员缺席日常活动和正常授课,要接受相应惩罚。无故缺席三次按退会处理。
第五章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以学生团体联合会组织的项目竞标拨款为主,社会赞助为辅。协会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的财务工作由具体负责。财务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额度、时间、事项及经手人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有水印、财务专用章)方可予以报销。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和会员的监督与质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提出,并经过理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或全体团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理事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南民族大学剪纸艺术协会
2006年9月
2009年度修订
四、中南民族大学剪纸艺术协会文化
协会宗旨: 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采
协会定位 :
本社团致力于弘扬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保护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民间剪纸艺术影响,培养学生在宣传、保护民间传统文化、尤其是剪纸艺术。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一流学生团体。
协会发展目标:
剪纸艺术协会自2005年9月成立以来,不断地努力与探索,在校团委、校学生团体联合会的领导下,争取把剪纸艺术协会建设成为一个“专业化、品牌化、特色化、规范化”的学生团体,为剪纸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和宣传民间剪纸文化的窗口,丰富校园活动,为民间文化抢救工程贡献自己的力量。
协会使命: 致力于弘扬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保护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
协会愿景: 建设和谐健康团体、创建特色品牌活动
协会品格: 进取、探索
协会精神: 团结、合作、敬业、创新
协会作风: 一丝不苟、严格要求
五、中南民族大学剪纸艺术协会获奖情况
2005—2006年度剪纸艺术协会获奖情况
Ⅰ、校级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之花”师生剪纸展:
① 屈万春 作品《四月季风》获三等奖
② 杨 静 作品《蒙古放牛娃》获三等奖
Ⅱ、国家级
⑴ 第三届“青年文化遗产日”
(中国地质大学主办,中央美术学院、北京青年志愿者协会协办,全国50所高校参加及响应——第三届“青年文化遗产日”大型公益活动)
① 屈万春 作品《鸟语花香》获优秀奖
② 屈万春 作品《大地》获二等奖
⑵ 第四届“青年文化遗产日”暨“首届凤凰剪纸艺术节”
中国学生:
① 阮筱吟(美术学院) 作品《九头鸟》获一等奖;
② 黄芳(计科学院) 作品的《爱心方程式》获二等奖;
③ 张煜鹏(计科学院) 作品的《和平·幸福》获二等奖;、
④ 周颖(美术学院) 作品的《山风》获二等奖;
⑤ 萧凡作品(文学院) 作品《生命之源》获三等奖;
韩国留学生:
① 金圣勋 作品《母女》、《父子》获二等奖;
② 李芝恩 作品《福寿》获三等奖
③ 具贤珉 作品《蝶恋花》获三等奖
④ 朱永胤 作品《我爱剪纸》获三等奖
⑤ 朴宣映 作品《传统图案》获三等奖
教师:
何红一、刘宁、张洁群三位老师获得最佳指导教师奖。
凤凰艺术节吸引了10余家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中央电视台记者对我校有关老师进行了采访。
Ⅲ、国际级
⑶ 首届“国际剪纸艺术展览”
刘晓茜 作品《我的故乡》获银奖、
魏江勇 作品《牛群》获优秀奖。
2006 —2007年度剪纸艺术协会获奖情况
Ⅰ、 国际级:
2006 年6 月18 日 ,本社团屈万春同学在“第二届国际剪纸艺术节”中,其作品《民族情》获优秀奖,并被艺术节组委会收藏,这是本协会自成立以来取得的第一个国际级别的奖励;
Ⅱ、 校级:
2007 年5 月19 日 ,剪纸艺术协会获得中南民族大学第六届社团活动月之星的荣誉称号。社团活动月之星 是活动月最高奖项,经全方面综合评定产生。这是对本协会在 第六届 活动月中工作和成绩的肯定。
Ⅲ、 省级:
(一)、武汉地区纪念一二· 九运动大型书画高校巡回展(2006 年12 月)
⑴ 屈万春 作品《民族头饰》获 剪纸组 一等奖
⑵ 甘小玲 作品《蝴蝶》 获剪纸组 二等奖
⑶ 钟 景 作品《步步高升》获 剪纸组 三等奖
⑷ 包天骄 作品《采茶女》 获剪纸组 三等奖
⑸ 蓝丽莹 作品《京剧脸谱》获 剪纸组 三等奖
(二)、华中高校首届“龙脉”剪纸艺术节(2007 年4 月)
1、创新应用类
⑴ 王 芳 剪纸折扇 获 创新应用成果类 一等奖
⑵ 景聪慧 剪纸风筝 获 创新应用成果类 二等奖
⑶ 常丽梅 剪纸蛋 获 创新应用成果类 二等奖
⑷ 兰易芬 剪纸立体挂饰 获 创新应用成果类 三等奖
⑸ 杨光凤 剪纸立体挂饰 获 创新应用成果类 三等奖
2、剪纸原创类
⑴ 钟 景 作品《福在眼前》 获 原创类 一等奖
⑵ 甘小玲 作品《抗日》 获 原创类 二等奖
⑶ 王 芳 作品《平安·如意》 获原创类 二等奖
⑷ 邰世芹 作品《鹤》 获 原创类 二等奖
⑸ 董婷婷 作品《故乡情》 获 原创类 三等奖
3、剪纸改编类
⑴ 包天骄 作品《闹元宵》 获 改编类 一等奖
⑵ 甘小玲 作品《荣华富贵》 获 改编类 一等奖
⑶ 钟 景 作品《鱼钻莲》 获 改编类 二等奖
⑷ 赵云龙 作品《民族情》 获 改编类 三等奖
⑸ 吴崇凤 作品《春》 获 改编类 三等奖
4、剪纸复制类
⑴ 常丽梅 作品《孔雀》 获 复制类 一等奖
⑵ 蓝丽莹 作品《腾龙之一》 获 复制类 一等奖
⑶ 黄国干 作品《腾龙之二》 获 复制类 一等奖
⑷ 林英翠 作品《福·禄·寿》 获 复制类 二等奖
⑸ 冯成林 作品《鞋垫花》 获 复制类 二等奖
⑹ 瞿广林 作品《寿》 获 复制类 二等奖
⑺ 李文婷 作品《大吉大利之一》 获复制类 二等奖
⑻ 孟 翠 作品《大吉大利之二》 获 复制类 二等奖
⑼ 李 戬 作品《春牛图》 获 复制类 二等奖
⑽ 李 萍 作品《富贵有余》 获 复制类 三等奖
⑾ 蒋云燕 作品《福星》 获 复制类 三等奖
⑿ 宁春秀 作品《多子石榴》 获 复制类 三等奖
⒀ 胡剑玲 作品《喜上眉梢》 获 复制类 三等奖
⒁ 涂梦华 作品《凤戏牡丹》 获 复制类 三等奖
5、论文类
⑴ 穆昭阳《乡土文学中的民俗意味— 从〈边城〉谈起》
获 论文类一等奖
⑵ 张腾军《对传统符号在广告中的反思》
获 论文类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