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研究员
中国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名称
副研究员是中国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名称。次于研究员。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科学研究人员应达到的共同要求外,主要任职条件:任助理研究员 5 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任助理研究员 2 年~3 年以上,且具有本学科较系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曾取得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科学研究成果;能选定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和研究生进行研究和学习的能力。
能力要求
以上三项必须具备,以下几条只需满足两条即可:
4.解决过本领域重大问题
5.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6.作为主干制定过政策法规
7.作为骨干引进过大项目并取得显著效益。
根据我国人事部职称管理评审制度规定,职称是对技术人员工作能力的表述,是由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审的。研究员职称系列包括实习研究员(初级),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研究员(正高)。
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4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科研工作2年以上。
2、业务能力要求
(1)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以来,平均每年公开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成果2万字以上。
(2)完成或参与完成省或市级项目1项以上。
(3)能独立进行研究工作,并发表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调研报告
3、破格晋升副研究员资格
对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或资历条件,但在自然科学研究中业绩和成果突出,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一般破格申报
一般破格申报仅限于“单破”,即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且资历破格提前时间原则上一般不超过1年。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资格,任现职以来需具备下列4项条件中的2项:
(1)作为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并独立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的科研成果有较高应用价值。
(2)在本专业岗位上贡献突出,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部级荣誉称号。
(3)主持重大重点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4)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排名前7,一等奖排名前9),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2项(排名前3)。
(二)业绩特别突出者的破格申报
对于任现职以来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业绩和成果特别突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受学历和担任下一级职务年限的限制,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以来,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排名前4、一等奖排名前6),或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1项。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5 02:41
目录
概述
能力要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