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价格补贴
1979年国家提高八种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时,为保证职工生活的基本稳定,而实行的生活补贴
副食品价格补贴是1979年国家提高八种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时,为保证职工生活的基本稳定,而实行的生活补贴。补贴按职工人数发放。补贴标准,不分工资区类别高低,不分赡养人口多少,在一般地区工作的每个职工每月补贴5元。在纯牧业县 (旗) 工作的,每个职工每月补贴8元。
新疆,西藏标准更高一些。副食品价格补贴、在核算上作为工资基金,统计时列入工资总额,但不作为计算提取
职工福利基金
,工会经费,
职工奖励基金
和企业基金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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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0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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