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派(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适应症为1.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胺基)-1- 硫代-7(S)- 氯-6,7,8-三脱氧-L-苏-α-D-半乳糖吡喃糖苷-2-磷酸酯。
分子式:C18H34ClN2O8PS
分子量:504.97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1.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规格
2ml:0.3g(按克林霉素计)。
用法用量
本品可经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滴注时,每0.3g(1支)需用50~ 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1.轻中度感染:成人一日0.6~1.2g(2~4支),分2~4次给药(ql2h~q6h);儿童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l2h~q6h)。
2.重度感染:成人一日1.2~2.7g(4~9支),分2~4次给药(ql2h~q6h);儿童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不良反应
1.肌内注射后,在注射部位偶可出现轻微疼痛。长期静脉滴注可出现静脉炎。
2.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3.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4.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5.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6.极少数病人可产生假膜性结肠炎。
7.反复肌肉注射本品可引起臀肌挛缩症。
禁忌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肌肉注射禁用于学龄前儿童。
注意事项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本品不作青霉素的溶剂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
儿童用药
小于4岁儿童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红霉素呈拮抗作用,不宜合用。
药理毒理
本品为化学半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机体迅速水解为克林霉素而显示药理活性,故抗菌谱、抗菌活性及治疗效果与克林霉素相同,但它的脂溶性及渗透性比克林霉素好,可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给药。与林可霉素相比其抗菌作用强4-8倍,吸收好,骨浓度高,且对厌氧菌感染具有良好的疗效。本品主要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及厌氧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包括革兰氏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链球菌(磷链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微球菌属等;厌氧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拟杆菌属、梭状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杆菌、厌氧球菌等。
药代动力学
注射给药可立即获得高血浓度,然后广泛分布到组织和体液中,在肺、扁桃体、肝胆、腹腔液、阑尾、前列腺及子宫输卵管等,均可达高浓度,尤其骨关节组织中浓度较高为其特点。但透过血-脑脊液屏障的能力差,脑组织浓度低。
本品进入机体后在血液中碱性磷酸酯酶作用下很快水解为克林霉素。正常人的药代动力学表明:单次静脉滴注0.6g本品,血液中克林霉素立即达峰值,浓度为11.09±2.02mg/L,8小时血药浓度为1.69±0.35mg/L。单次肌内注射0.6g,血液中克林霉素1~2小时达峰值,浓度为5.92±1.45mg/L,8小时血药浓度为 2.51±0.91mg/L,有效血浓度可维持8小时以上。本品给药后,主要在肝内代谢,并经胆汁和粪便排泄,粪便中的抗菌活性可在停药后延续5天。部分经尿排泄。
静脉滴注和肌内注射本品0.6g,8小时排泄率分别为11.72±1.33%和10.51± 2.68%。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2ml安瓿,2支/盒、5支/盒、10支/盒。
有效期
二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019
生产企业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