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改犯
法学术语
劳改犯(inmates),法学术语,是指正在进行劳动改造犯罪分子,短刑犯一般去劳改(从事农业、矿山、井下等劳动)。
释义
进监狱和去劳改是一种含意。“劳改”是劳动改造的简称,中国解放初到1996年左右用“劳改”一词,又称为“两劳”系统(即劳改劳教,现叫监狱管理局)。
有高墙铁丝网占地面积不大的是监狱,一般在城市附近,关押重刑犯(五年下为短刑犯,五到十年称长刑犯,十年上为重刑犯),从事工厂类劳动,对外一般称某某监狱或者用信箱代号。短刑犯一般去劳改(从事农业、矿山、井下等劳动)。“进去了”又俗称“上山”“当兵”等。“劳改”一词是老百姓的习惯叫法。
记载
毛泽东《做革命的促进派》:“除开个别的要法办、劳改,那要剥夺选举权外,一般的以不剥夺为好。”
徐怀中《西线轶事》:“随后被转送监狱进行劳改。”
相关传闻
2012年10月,曾有传言称,印制人民币的都是劳改犯,带着手铐、脚镣印钞票,进去出来都要搜身。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企业文化部主任王辉回应称:“这是一些人的臆测,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印钞行业的员工都是爱国、有组织、有纪律的产业工人,而且可以说是金融行业唯一的产业工人。2000年以来,整个印钞行业新晋的员工都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就是一线操作机器的工人也是本科学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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