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探深度(depth of exploration) 指经过
矿床勘探工作所探明的矿产储量,主要是提供矿山建设作依据的工业储量的分布深度,是衡量矿床勘探程度的因素之一。
例如,勘探深度300米,是指被探明的工业储量分布在矿体露头或盲矿体的顶界到地下垂深300米的范围之内。合理的勘探深度,决定于:正业部门对这类旷产的需要情况,当前的开采技术和经济水平,未来矿山生产的规模、服务年限和逐年开采的下降深度以及矿床的地质和技术特点等,一般对矿体延深不大的工业因‘床,最好一次勘探完毕。矿体延深很大的矿床,勘探深度应与未来矿山的首期开采深度一致,在此深度以下,可打少量深孔控制其远景,为矿山总体规划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