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2月6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昆区友谊大街91号。全院有人员326人,正式在编人员260,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
法院简介
包头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2月6日,1955年8月正式更名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0个基层人民法院,辖区面积27768平方公里,人口230万。其中5个城区法院(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石拐区、九原区),1个矿区法院(白云鄂博矿区),3个农牧业旗县法院(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和1个开发区法院(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
机构设置
包头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处、机关党委、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未成年人庭、执行局、研究室、审管办、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国赔委、志史办共计24个部门。
现任领导
张志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丽荣: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获国家级先进集体5个次,国家级先进个人7人次,自治区级先进集体11个次,自治区级先进个人21人次,市级先进集体15个次,市级先进个人12人次;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3年度中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等称号,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