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明叔(1891~1974),名洙,字明叔,以字行,
仪征人。早年毕业于南京两江优级师范学堂。民国初,为仪征新城小学首任校长。不久,任镇江苦儿院监院(院长)。后任安徽省教育厅秘书、镇江私立女子职业学校校长。9年起,先后兼任上海《申报》、《新闻报》、南京《中央日报》、香港《大公报》等驻镇江记者。16年,创办镇江女子蚕桑职业学校,又创设协和蚕种场。次年,独立创办《新江苏报》。抗日战争爆发后,该报先后迁至扬州、泰县、上海、宜兴、镇江出版。35年,被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兼江苏省参议员。次年,被聘为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研究委员会委员。37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新中国成立前夕去台湾,继任“国大代表”,并创立中兴国剧社。1974年7月去世。编著有《抗日时期东南敌后》、《说文部首通释》,包明叔关心家乡建设,抗日战争前曾在仪征创办茧种场,抗日战争后仍倡导恢复蚕桑生产,并与马博庵领衔组织仪征建设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