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鸿逵,字仪甫。浙江秀水人。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浙江乡试第一名,次年成进士。三十九年(16n)任湘潭县知县。在任期间,查访民情,兴利除弊。
当时,县民每年向朝廷交纳的银、粮、丝绸皆由每甲派人分项目分地点解交,有的项目一人不足,佐以数人;一户粮少,衬以他户。佐者衬者借口繁苦不愿去,则又补贴米银。于是“里甲勒良富,强役食弱户,市猾弄村愚,寡甲起重派,”民受其害。包改民运为官运,实行按粮加征运费和补贴,由官府负责解交。万历四十二年,派主簿陆少龙解漕粮,县丞毛修主南运,事举费省,民免其害。
县内驿铺所需马匹原向县内富户摊派,被摊派者称为马户。马户多出资请人代养,有的代养者悉取马价、饲料费用后,并不养马,或以二三匹驽马、病马养厩中,遇大差徭役无马供应或脱匿不出。官吏则拘马户问罪,马户受害而驿站无马可使。包筹官银2500余两作马价及三年饲料费用,养官马120匹,马户一度废除。
万历四十三年,包继嘉靖志修纂县志,聘李腾芳主撰,人称“万历志”或“包志”。同年筑灵杰台,建文昌阁(又名万楼)于城郊宋桥侧,又建高峰塔于湘水东岸南山(即今宝塔岭)之巅。万历四十五年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