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教学法》研究化学教学的原理和方法,分科教学法之一。它的研究对象是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任务、内容、原则、方法和组织形式。化学教学法是随着近代化学教学的产生、发展而开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近代化学约于19世纪40年代传入中国。1865年上海江南制造局机械学堂开始传授化学知识。1867年
京师同文馆的数学馆正式开设化学课。1904年 1月13日清政府颁布的《
奏定学堂章程》中规定,高等小学设格致课,其中包含一些化学知识。中学设化学课。在中华民国时期,1923年
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设化学系。1932年首次开设中等学校化学教材教法课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 7月教育部发布了《中学化学精减纲要(草案)》。删除了不必要和重复的
教材,适当注意结合生产实际。1952年12月颁布了全国统一的《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草案)》。1954年颁布了《师范学院化学系暂行教学计划》,并规定设置化学教学法课程。翌年,公布《化学教学法试行教学大纲》。1963年充实并完成了化学教学法大纲。1980年 2月创办了《化学教育》杂志。1979 年 10 月和 1980年11月两次召开了中学化学教材改革座谈会。1981年教育部颁发了《高等师范院校化学系化学教学法教学大纲(草案)》,还出版了《化学教学法》。1983年11月成立了中国化学教学研究会。
在
中国,化学教学法是高等师范学校化学系的必修课。它的目的任务是:使
学生初步掌握化学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探讨中学化学教学规律和从事中学化学教学工作的初步能力。化学教学法的教学要求达到:①明确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和要求;②掌握中学
化学教学大纲的精神和体系;③初步掌握备课和上课的能力;④掌握正确运用演示实验和
直观教具的能力,以及研究、改进演示实验和设计、制作直观教具的能力;⑤掌握在中学化学教学中发展学生
智力、培养学生
能力的基本方法;⑥初步掌握和指导中学生
化学课外活动的能力。
化学教学法分 3部分:①总论。包括绪论、中学化学课程论、中学
化学教学论、教学工作的组织和
教学方法等。②分论。包括元素与化合物、化学用语、化学基本概念、化学基本理论、化学计算等的教学法和系统复习等。③实验。包括中学化学教材中重要演示实验,改进装置试验,直观教具(包括电化教具)的设计和操作练习等。
根据化学教学特点,除贯彻一般教学原则要求外,还要重视实验教学,熟练掌握化学元素周期表,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着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和实验操作能力。教学方法有:讲授、谈话、实验、指导学生自学、复习、练习、参观访问、演示等。为了发展学生智力,讲授法中常采用综合法、探究法、假设法、比较法、比喻法等具体方式。在实验教学方面常采取演示实验、学生实验、投影实验、描述实验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