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北京市人民委员会专员、工作员办公室,1981年3月,正式更名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是一个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市政府工作机构。
发展历史
北京市政府参事室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北京市人民委员会专员、工作员办公室。1981年3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员、工作员办公室改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的通知》(京政发[1981]25号)后,正式更名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与北京市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对外两块牌子。
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不断得到重视和加强。2000年12月,党中央召开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参事室工作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方面,要重视发挥参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的作用。200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0号),对新形势下参事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和规范的要求,明确参事参与政府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于2004年11月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2004]58号)。
自1952年至今,北京市人民政府共任命专员、工作员69名,任命参事20名,聘任参事45名,共134名。现有市政府参事36名,其中,任命制参事2名,聘任制参事34名。
主要职责
北京市政府参事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参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参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市政府参事对政府有关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参政咨询,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市政府参事参与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研究。
(三)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市政府参事和市文史馆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四)组织市政府参事、馆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五)支持市政府参事、市文史馆馆员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
(六)组织市政府参事开展同国外相关机构交流与合作,组织市文史馆馆员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等活动。
(七)负责为市政府参事、市文史馆馆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八)承办市政府参事、市文史馆馆员的选聘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保密等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接待联络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外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参事、市文史馆馆员的选聘工作。
(三)参事处。负责组织市政府参事学习、考察和调研等工作。负责整理市政府参事参政咨询的意见和建议,承担资料的汇集、编审和报送工作。负责市政府参事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市政府参事开展对外交流和联谊活动。帮助解决市政府参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文史处。负责组织市文史馆馆员学习和开展有关业务工作。组织馆员进行文史研究、书画创作等弘扬中华文化的活动。负责市文史馆馆员的业务档案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组织市文史馆馆员开展对外交流和联谊活动。帮助解决馆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市政府参事室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所获荣誉
2015年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