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简称市住房保障办)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古都风貌保护和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协调并督促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和施工计划管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六)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牵头制定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指导本市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八)负责促进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
(十)负责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十四)与市交通委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市交通委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设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现任领导
王 飞:党组书记、主任,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主任
刘 江: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争:党组成员、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北京市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林 芳: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务信息公开、对外宣传联络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法制处
职能: 组织起草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
规划处
职能:组织编制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行业发展规划,组织重大问题的调研以及综合性文献资料的编纂。协调联系深化改革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行政基础数据指标体系管理。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及经济分析。
中央工程服务处
职能: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和施工计划管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军地协作和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工程建设管理处
职能:研究拟订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及监督管理、竣工联合验收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重点工程协调处
职能:参与编制本市重点工程建设计划,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掌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动态、前期工作进展、建设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铁路建设协调处
职能:参与编制本市铁路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协调并督促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负责铁路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联络协调工作。
新机场建设协调处
职能:牵头协调北京新机场工程建设涉及本委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北京新机场工程的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协调、指导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质量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协调北京新机场主体工程与外围配套市政设施的接驳,协调推进北京新机场工程的交通导改、管线改移工作等。
建筑业管理处
职能:负责编制本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拟订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规章制度。引导、推动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型。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等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外埠和境外在京建筑业企业的监督管理。
建筑市场管理处
职能:研究拟订本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依法解决工程款结算纠纷。组织拟订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为建筑业企业开拓外埠和境外市场提供指导和服务。
工程质量管理处
职能:研究拟订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处
职能:研究拟订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工作。负责绿色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防汛工作。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
职能:研究拟订本市建筑节能与建材使用管理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工程建设中推广新材料和新设备、淘汰落后产品和工艺的政策措施。负责建材市场监测分析。负责工程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材供应企业信用管理。负责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推进建筑高品质发展,综合协调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建材绿色供应链建设。
科技与村镇建设处
职能:编制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负责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地方(含村镇)标准的编制与管理。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研究拟订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相关政策。指导并牵头实施相关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指导新型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建设、既有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传统村落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工作。
物业管理处
职能:研究拟订本市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监管。协调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及使用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区物业管理有关工作。协调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房屋防汛办公室)
职能: 研究拟订本市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房屋的排险解危治理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负责房屋修缮的监督管理。负责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批。综合协调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住房制度改革处(直管公房管理处)
职能:起草本市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公有住房出售、租赁政策和除住房公积金以外的住房资金政策,指导住房资金的归集和使用。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拟订直管公房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以及住宅合作社的业务指导。负责指导各区和市属单位房改工作,协调中央在京单位和驻京部队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房屋市场管理处
职能:研究拟订本市房屋交易、房屋产权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房屋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负责房屋交易的统计分析,指导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定期公布房屋交易价格信息。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房地产估价活动监督管理。负责房产测绘(含预测和实测)成果审核、档案管理工作。
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职能: 研究拟订本市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信用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及投资有关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用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各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
房屋租赁管理处
职能:研究拟订本市房屋租赁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负责房屋租赁方面的统计分析,并公布相关信息。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
征收拆迁管理处
职能:研究拟订本市房屋征收拆迁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和重大项目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区房屋征收拆迁有关工作。统筹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建立房屋安置信息系统。
保障房政策计划处
职能:负责编制本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研究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重大问题,起草住房保障综合性政策文件。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房,指导各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等工作。
保障房建设管理处
职能:负责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综合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及竣工验收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指导和监督各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等工作。
保障房审核分配处
职能:负责本市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区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实施资格动态管理,负责备案管理等工作。
保障房标准与评审处
职能:负责拟订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执行建设标准的评审工作,指导各区开展其他保障性住房执行建设标准的审查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保障房使用监督处
职能:负责本市保障性住房入住后使用管理和再上市交易、退出、回购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区、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开展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工作。
老城保护与修复处
职能:负责本市老城古都风貌保护和恢复性修建、拟订核心区疏解相关政策标准等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政策拟订及项目指导工作,统筹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定向安置房的选址、建设和分配等工作。
综合审批服务处
职能:负责起草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统筹、协调、整合等工作,拟订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质量标准。负责相关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信访工作处
职能:负责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登记、受理、交办、督办及答复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群体信访事件协调处理及维护稳定工作。负责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应急管理处
职能: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市建设工程方面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突发事故(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房屋管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值守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本系统各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政风行风热线的相关工作。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
财务处(审计处)
职能:负责拟订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人事处
职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外事等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
职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机关纪委
职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工会
职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职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驻委纪检监察组
职能: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直属单位
人员编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机关行政编制15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处级领导职数24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28副。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
2020年12月,入选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2021年3月1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被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9月1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保障房政策计划处被授予第八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