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北京市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正式实施,每辆外地牌照车辆一年中只可办理12次“进京证”。
新规中规定:每辆外地号牌车辆一年中只可办理12次“进京证”,每次核发的“进京证”最长使用期限为7天,限行区域延伸至北京六环路和通州区全域,其中不含六环主路和高速公路主路。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限行范围,否则将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
按照办理12次进京证来算,每辆外地号牌车辆每年可以在办证范围内通行的时间为84天,占全年时间的23%,根据实际需要,既可以连续申办,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办。进京证依旧可以在网上办理,网上办理后需自行下载打印、并放置于车内前风挡玻璃处。
此次新规对外地号牌车辆的停放也进行了约束。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限行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限行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2022年4月1日“违反禁令标志”已调整为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