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为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隶属于北京市
农业局。现有行政执法专项编制6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硕博学历12人,本科31人。
机构简介
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内设动物检验检疫科、动物卫生监督科、铁路运输检疫监督科、航空运输检疫监督科、医政药政监督科、畜牧饲料监督科、综合科、办公室、财务科等九个科室。
负责具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的执法监督和检疫等职责,负责动物防疫、兽药、种畜禽、饲料等方面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参与
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相关的执法监督和检疫工作。
职能职责
1.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各种动物检疫证明的征订、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负责动物检疫验讫印章、检疫检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动物产品检疫专用标志监制、发放、使用及监督管理。
2.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许可
负责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产地检疫)、畜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屠宰检疫)的检疫许可;承担跨省调运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检疫许可。
3. 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承担农业部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本市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组织、实施以及结果的跟踪处理。
4. 公路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全市27个公路兽医卫生检疫监督站实施公路运输检疫监督工作;承担动物防疫监督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5. 铁路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
承担全市8条铁路线27个铁路货运站、4个铁路客运站和9个5000吨以上级铁路专运线冷库发运和到达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
6. 航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
承担首都机场国内航线发运和到达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7. 动物防疫监督执法
负责组织对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兽医实验室执行动物防疫相关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
8. 兽医医政和药政监督执法
负责组织实施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动物诊疗及兽医从业等方面的执法检查。
9. 种畜禽、饲料监督执法
负责组织实施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及其他有关畜牧管理的执法检查。
10. 重大违法案件查处
负责组织指导动物卫生、兽医医政和药政、种畜禽、饲料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承担本市突发的、重大的、跨区县的违法案件的查处。
11. 执法人员培训
承担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兽医医政和药政、饲料、种畜禽等执法人员的培训。
12. 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
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承担染疫动物扑杀的监督。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