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是
北京市卫生局依法在全市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6部法律,25部行政法规,5个地方性法规,200多个部门规章,以及卫生部和市卫生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着保护广大市民健康的重要职能。
领导职数1正3副;2005年6月成立党委,设专职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兼职副书记1人。所内现有职工164人(男83人、女8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2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20人,中级职称61人,初级职称51人。现有博士研究生学历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8人,本科生93人,大专生37人,中专生14人。现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党办工团,人保科,财务科,总务科)和9个业务科室(卫生监督一科,卫生监督二科,卫生执法监督信息中心,法规督察科,应急执法指挥中心,卫生许可受理审核中心,大型活动保障中心,监督执法一队,监督执法二队)。
依法监督管理食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005年9月开始,承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相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