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震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8号。负责首都防震减灾工作任务,承担北京市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等主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北京市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北京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牵头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防震减灾专项规划。
(三)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四)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
(五)负责编制北京市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六)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区、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二级巡视员:黄志斌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档案、机要密码、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大政策研究、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承担外事工作。
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
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化、台站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牵头负责地震应急响应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
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
负责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指导各区防震减灾工作;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规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北京市防震减灾规划编制;负责北京市地震局规划、预算、决算、财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和干部监督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党建、统战、群团、审计等工作。
纪检室
负责纪检工作。
事业单位
重大工程
1998年7月,国务院批准实施首都圈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项目建设,在中国地震局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地震局正在开展首都的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建成后将使北京市的地震科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大提高首都的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和地震应急、指挥决策能力,为首都的现代化建设和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必备的条件。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