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司法审判机关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201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撤销密云县,密云区法院随后更名挂牌。
历史沿革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201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撤销密云县,密云区法院随后更名挂牌。
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5号。全院现有人员328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4.6%,其中博士1人,硕士67人,占总人数的28.1%,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现任领导
机构设置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设有执行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综合事务中心、西田各庄人民法庭、太师屯人民法庭、巨各庄人民法庭、溪翁庄人民法庭共十六个机构。
2023年8月,成立环境资源法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1.1万件左右。多年来,该院在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各个方面稳步推进,取得良好效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在民事审判方面,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建立以人民法庭为主导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即对潜在的、如不及时处理必然诉至法院的纠纷,将调解工作延伸至立案审查之前,由法庭联合辖区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及民调组织等共同化解。该机制推行以来,不仅受到县委领导的批示肯定,而且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 在刑事审判方面,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建立非京籍缓刑犯“审矫对接”机制,即对非京籍罪犯,宣告缓刑后法官将其送回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截至目前,无一例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 在行政审判方面,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一员三协调”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在注重发挥行政纠纷协调联络员作用的基础上,建立分段协调、分级协调、多元协调三项机制,在庭前、审中、判后三个阶段,由法官、庭长、院长三级主体,根据案件所涉问题,邀请政府工作人员、专家、鉴定人员等共同参与行政协调,使21%的案件以原告主动撤诉结案。
所获荣誉
近年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共荣立集体二等功6次,个人二等功5人次;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首都劳动奖章”等先进典型,荣获“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北京市先进法院”、“首都文明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机构设置.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2022-01-01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30 18:14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