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财政局是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以及国务院、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的财政法规、规章制度,并对延庆区内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延庆区国民经济计划及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编制延庆区财政收支预算,认真贯彻执行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年终编制延庆区财政总决算。对乡镇财政科进行业务指导。对各有关单位执行预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积极支持延庆区经济发展,积极培植财源。与延庆区国税局、地税局一起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监督各企业按时间、按政策依法纳税。
四、合理安排、严格管理财政支出,积极支持科技、农业、教育、卫生、环保、城镇公用事业、福利设施、社会保障等项事业的发展。对有关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认真做好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对延庆区内各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北京市政府采购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延庆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进行管理。
六、加强延庆区财会队伍建设,做好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会计证》的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会计证》,对持有《会计证》的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初级职称考试。
七、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的销售和管理工作。对延庆区各单位使用收费票据情况、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代表区政府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合资企业的财务管理,积极参与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核实企业上缴各项税收情况,落实对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对我区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办理国有资产产权转移等有关事项。审批国有资产的评估立项及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九、组织征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对全区经济开发区进行财务管理,落实完善房改政策。
十、加强企业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障经费的管理工作。
十一、按照北京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各预算单位、收费单位实施“金财工程”。
十二、对延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帐户进行审批和管理。
十三、认真完成北京市财政局、中共延庆区委员会、延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内设机构
税源建设中心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行政政法科
经济建设科
农业财务科
社会保障财务科
企业财务科
会计科
政府采购办公室
人事教育科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信息中心
后勤保障中心
绩效评价科(绩效考评中心)
国库科
教科文科
政策研究室
预算科
办公室
现任领导
姜之波,北京市延庆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