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区有关农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职能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区有关农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发展和行业行政监督管理;拟订本区农业各产业、农村可再生能源、农业推广的年度生产计划以及环境保护建设计划,并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三)负责本区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怀柔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怀柔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本区农产品(粮经、蔬菜、畜禽、水产产品)生产环节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五)负责本区农业各产业、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及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六)承担本区农业各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和良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七)组织本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农田质量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植物保护工作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资源增殖工作。
(八)参与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承担本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
(十)承担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镇乡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机构设置: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等事务性管理工作。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政工科(监察科)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统战工作。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计财科
负责编制本系统预算草案;负责系统内财务管理、财务统计、财务审计及财务监督工作;负责系统内部门预决算及汇总工作;负责各类防控物资的计划、调运及监督使用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养老医疗保险工作。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养殖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畜牧业、水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本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苗种管理及畜禽品种、水产品种的保护利用;提出畜牧水产各产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拟订相关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区畜牧、水产方面重大科技推广项目的组织协调;负责畜牧、水产相关统计工作。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兽医管理科(怀柔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怀柔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区有关动物卫生、疫病防控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怀柔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协调组织怀柔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农业局基层所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承办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种植农机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种植业、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区粮食、经济作物、蔬菜产业、农业机械化等发展规划、制度、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推广计划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负责种植业和农业机械化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北京市怀柔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农机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科室业务工作。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法制科
负责有关农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组织对种子、肥料、农药、耕地等质量监测以及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指导本区农产品检验检疫、药物残留监控、卫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农业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业务培训;负责协调组织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农业局的行政处罚案件,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0 18:06
目录
概述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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