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是怀柔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全区卫生资源配置进行宏观调控,使其发挥最大效能。
(二)负责本区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口腔疾病及精神疾病等的防治工作;指导、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实施。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三)负责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负责医疗机构资格的许可和管理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医疗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规范本区的医疗秩序。
(四)落实市卫生局制定的农村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本区村级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
(五)拟定并实施本区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行政管理
工作。
(六)负责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应用质量和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监督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七)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及组织全区重大抢救工作。
(八)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
(九)负责本系统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工作,加强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工会(职代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领导工作。
(十)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卫生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引进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十一)研究拟定建立健全卫生事业的补偿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并组织实施;对本系统事业单位执行医院财务制度、物价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十二)承担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全区公民无偿献血工作;负责区红十字会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工作。
内设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全局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机关管理工作等。
政工科
负责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出贯彻和落实具体意见;责本系统宣传、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统战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监察科
负责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查处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信访举报、申诉案件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医政科
负责拟定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医学研究、医学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应用质量和人员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药品(包括毒麻药品)的具体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医学会、基层卫生工作协会的管理工作。
人事科
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卫生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引进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员调整、工资福利、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离退休人员及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单位执行养老、失业保障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公共卫生科
负责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口腔及精神疾病等的防治工作;监督管理食品、环境、放射、学校、幼儿园卫生;指导、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实施。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计财科
负责机关及本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政预算、决算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医疗收费工作;监督、指导本系统事业单位《医院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有关财政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
法制科
负责对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制定本区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检查、考核、验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0 12:3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