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审计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北京市怀柔区审计局是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怀柔区青春路24号。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本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审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北京市审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本区内审计具体实施方案、意见,并监督执行情况。拟定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范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及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全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财、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及其他审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本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组织审计区属单位的境外资产、负责和损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区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领导分工
周榕立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全局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负责机关会务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审计政策宣传及审计新闻发布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监督执行。拟定和下达全区性、重点审计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牵头组织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负责组织全区审计整改工作。
(三)财政审计科。组织审计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镇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科。组织审计农业农村、资源环境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审计区政府投资、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负责本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社会保障审计科。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政工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外事、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的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工会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企业审计中心。协助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区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区级国有资本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情况。协助审计区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九)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协助开展对区属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十)法规审理中心。协助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局审计业务质量,协助开展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十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所。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协助开展对区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十二)电子数据审计中心。协助开展对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管理,协助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协助开展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及信息系统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十二)镇乡审计中心。负责本区各镇乡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拟订镇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负责对镇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综合汇总审计结果;完成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与镇乡有关的其他审计工作等。
参考资料
简介.怀柔区政府.
主要职责.怀柔区政府.
领导.怀柔区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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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