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立的
法律援助机构,隶属于
北京市司法局。1996年11月8日经市编办批准设立,1997年6月正式挂牌开展工作。中心成立十多年来,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基础建设不断完善,队伍
建设不断加强,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咨询手段不断丰富,
经费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办案数量不断增长,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市
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受理、审批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市级法院
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市级检察院、市公安局转交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案件,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负责公民来访、来电、网站的法律业务咨询。
业务一科:负责解答来访和电话咨询;受理、审核民事、行政
法律援助申请;安排并指导值班律师的
接待工作;实施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业务二科:负责对本市法律援助相关业务规范的制定工作;负责本市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市法律援助案件的程序性指导及重大
疑难案件的针对性指导工作。
“148”办公室:负责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148”法律服务专业网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律咨询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北京市法律援助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及网民法律咨询的解答回复工作。
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超过20万人次,解答群众电话咨询超过440万人次,提供网络咨询超过19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5亿元……这是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25年来交出的一份亮眼“成绩单”,也是首都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的真实写照。
截止到2007年6月底,中心共免费办理
法律援助案件9685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6212件,民事案件3473件,组织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值班接待工作,解答咨询15万人次。市
法律援助中心共收到锦旗43面,感谢信53封,为当事人赢得赔偿近4153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另外,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的“北京市
法律援助网”网站,自2004年正式投入使用以来,短短的三年时间内,解答网民法律咨询1.2万件,网站的访问次数仅2007年上半年就有60万人次,涉及的国家已达42个。通过大量的接待咨询、网上解答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
司法公正,为首都的
政治稳定及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