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始建于1928年10月29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相关规定设立,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业务范围
北京市红十字会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协助政府开展人道领域的工作,依法开展募捐,开展备灾、救灾和困难群体的救助,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和避险逃生知识的培训,开展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及遗体捐献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艾滋病的预防宣传,开展国际人道法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的传播,并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台湾红十字组织以及各国红十字会进行友好交流活动。
建设成就
目前,全市各区街道(乡镇)、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同时,成立了市红十字会国有企业系统工作委员会、学校工作委员会。
组织架构
北京市红十字会下设医疗服务中心、颐年护老院、紧急救援中心、急诊抢救中心、备灾救灾服务中心、急救护工作指导中心、和平医院、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等多个部门,并在1994年04月18日,与国际
SOS(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北京国际(SOS)救援中心,为北京地区医疗、救援等事业提供了保障。
根据京编办行[2019]150号文件批复,北京市红十字会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 机要、保密、信息、督查、信访、档案、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红十字理论研究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市红十字会对外联络和交流交往工作。
(二)组织宣传部:负责指导本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本市红十字社会组织的培育、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和青少年工作;负责有关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以及红十字文化的传播工作;负责市红十 字会重大宣传活动、新闻报道等工作。
(三)赈济救护部:组织开展紧急救援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助和救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控工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荐南丁格尔奖章候选人;负责冠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四)筹资与财务部:负责研究拟订市红十字会筹资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募捐活动;指导区红十字会筹资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市红十字会各类资金和资产,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五)人事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六)机关党委(党建工作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市红十字会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现任领导
北京市红十字会会长:靳伟
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高坚
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宋永红
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李小源
北京市红十字会正局长级:李宝峰
北京市红十字会一级巡视员:王粤
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秘书长:张立军
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副监事长:王万里
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李昂(兼职)
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王克荣(兼职)
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于志京(兼职)
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郭昊(挂职)
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李金克(兼职)
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攀(兼职)
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许伟(兼职)
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罗明(兼职)
北京市红十字会监事长:姜娜
合法冠名机构
市红会正规冠名机构仅10家 其他均为冒牌机构市民发现可打“999”举报
北京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联合开展了对全市范围内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检查评估工作。经检查确认,共有7家医疗类冠名机构和3家非医疗类冠名机构,前者包括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
北京市红十字会和平医院 等;后者包括
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 等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北京市红十字会筹资与财务部荣获“中国红十字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