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区政府授权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依照法定程序及规定对区属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进行管理。
(三)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强协调解决区属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研究分析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状况,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成果及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研究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负责所管理单位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管理和建设。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建议草案的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监事会、董事会的相关工作,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向国有及国有(相对)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监事、董事。
(九)负责本系统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本系统各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负责指导、督促所出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出资企业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方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参与组织开展对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三)参与所出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和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党委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协调本机关党支部、群团工作;负责拟定党委工作制度、起草党委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协调工作和有关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本系统的老干部工作;联系本系统的统战工作。
(三)改革协同办公室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所监管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规划;负责指导、促进所监管企业的内外合作、协同发展;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负责调研计划的统筹组织;负责本机关及所监管企业法律工作;负责对国有资产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及清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培训企业法律顾问;审核所监管企业章程;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监管中法律风险防范的实践经验;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产权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及布局调整思路;指导所监管企业重组、改革及调整工作;负责国有产(股)权监管制度的拟定、执行和宣传贯彻工作;负责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工作;负责本区所属国有产(股)权划转、转让、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本区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产损失核销及兼并破产等工作;负责拟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参与审核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对外投融资、担保项目。
(五)统计评价科
主要职责:负责推动所监管企业依法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准则;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财务预决算等相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研究分析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状况,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六)预算考核科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工作,承担执行和宣传贯彻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及时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建议草案编制、执行等有关工作;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对外重大投融资、担保项目;建立和完善本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指导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福利保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企业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协助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八)企业人才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培养和配备,领导班子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并提出任免建议,研究完善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方式。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组织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境)的登记备案和政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工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加强所监管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承担董事人选的遴选推荐等工作。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及派出董事的业务工作,受理有关工作报告,并进行考核评价。联系所监管企业的职工董事。
(九)信访科(安全生产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维护稳定等工作;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双打”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
监管范围
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名单
1.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3.北京天恒置业集团
4.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5.北京广安控股有限公司
6.北京华方投资有限公司
7.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
8.北京华兴新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华利佳合实业有限公司
10.北京贯通经贸集团
11.北京宣房投资管理公司
12.北京京都文化投资管理公司
13.北京市金工投资管理公司
14.北京市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对区属其他国有资产的监管方式
未纳入监管范围的区属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动、注销报国资委登记;资产评估报国资委核准备案;产权交易须在国资委的监管下进行。
现任领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1-2号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