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通州区的一级
国家行政机关;对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通州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执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通州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
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
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保障
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永杰、
吴孔安、董明慧、倪德才、秦涛、卢庆雷、谭强、姚伟龙、朱泉华
东西宽36.5公里,南北长48公里,面积906平方公里。西临
朝阳区、
大兴区,北与
顺义区接壤,东隔
潮白河与河北省
三河市、
大厂回族自治县、
香河县相连,南和
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交界。
全区地处
永定河、潮白河洪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平均海拔高度20米。分布13条河流,总长245.3公里,主要河流有
北运河、潮白河、
凉水河、
凤港减河。气候属温暖带大陆性半湿润
季风气候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