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统计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京办字[2009]28号),设立北京市门头沟区统计局(简称区统计局)。区统计局是负责本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本地区有关统计方面的行政措施,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负责组织本区及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负责对全区各镇街统计所进行业务指导。
(十)负责拟订本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并管理本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
(十一)协助北京市统计局管理和领导北京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门头沟分队、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北京市商业经济调查总队门头沟分队。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门头沟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工作职责: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
(三)完成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交办的调查任务。
(四)协助区县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专项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以及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查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七)完成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分工
刘握龙,现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伯卿,现任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一级调研员。
苗小明,现任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
宋长江,现任区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
王荣敏,现任区统计局三级调研员。
王玥,现任区统计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高建政,现任区统计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李雷宏,现任区统计局二级调研员。
丁乐臣,现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内部安全、卫生、植树、献血工作;负责组织信访、保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2、人教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组织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受理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综合科
主要职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咨询建议;整理、汇总全区经济、科技、社会综合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和审查统计数据的使用;负责公布有关统计资料,编辑发行统计资料;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组织搜集重大信息;组织开展统计科研工作。
4、工业城建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能源物资、城市建设及石龙经济开发区的统计调查、资料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开工登记工作。
5、服务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服务业统计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居民服务业和旅游业等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6、商调队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商业、餐饮业经营及经济状况统计工作;负责各类市场、小型商业和餐饮业及个体商业和餐饮业抽样调查;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7、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妇女监测、NPA监测、劳动工资、社区、托幼、科教文卫及公用事业、邮电通讯业、交通运输业、私营个体的统计调查、资料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劳动就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8、执法队
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完成上级统计检查机构交办的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等任务;定期向上级统计法规检查机构报告统计执法情况;指导、监督机关各部门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培训全区统计执法检查人员。
9、数据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部门统计和部门数据分析研究工作、数据库建设;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统计数据的安全保密;组织指导部门统计的基础工作;负责统计登记和一站式服务大厅统计窗口的管理工作。
10、计算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本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局域网维护管理、网站建设、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工作;指导各专业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指导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
11、普查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区内重点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普查和调查;负责研究和制定区情、区力普查和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种普查和调查的数据汇总、资料分析和管理工作,并提供咨询服务;指导与普查和调查有关的统计基础工作,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2、能源监测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能源与资源利用统计工作;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的统计调查;开展对全区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和分析研究;进行能源平衡方面的核算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13、党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单位党建、纪检监察、人事劳资等工作。
调查队下设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内部安全、卫生、植树、献血工作;负责组织、宣传、信访、保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2、价格调查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价格调查,工业、农业产品与服务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动力等中间产品的购买者价格调查;组织实施居民消费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查;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3、住户调查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城镇住户和农村住户调查。包括城镇、农村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生产等调查;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4、专项调查科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社会经济情况统计调查,企业集团和企业景气统计调查,能源与资源统计调查,以及其他社情民意等专项监测调查;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5、三农统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生产、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核算相关的统计调查;开展乡村基本情况、生态资源状况、新农村建设进程的统计调查;负责采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统计信息;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新桥大街85号
参考资料
基本信息.门头沟区政府.
机构职责.门头沟区政府.
领导之窗.门头沟区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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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