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是为了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内涵发展而设立的。奖项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奖项历史
2005-2010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评选了六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
2011年4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七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暨遴选推荐第六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年4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年5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4年4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年4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5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6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5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奖项设置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及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经中国教育部正式批准或核准)中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各校在规定限额内推荐候选人,历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新一届的教学名师奖评选。
第七届、第八届:拟表彰的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为100名,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届、第十届:拟表彰的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为100名左右,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拟表彰的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为80名左右,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组织流程
评选组织
根据历年评选工作通知的文件,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开展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
申报条件
(一)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二)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审。
(三)本科院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的该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四)高职高专院校及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5年(含15年)以上高职高专或独立设置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承担该校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240学时/年。
(五)其它条件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部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独立设置成人高校部分)》。
评选考核
(一)根据评选条件,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名、或教师自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二)为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教学名师奖评选将采取公示材料、查阅申报资料、听取现场授课和会议终评等方式确定教学名师奖名单。
(三)申报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要提交其主讲的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评审期间,市教委将在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网站上公开各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及课堂教学录像。
(四)各高校推荐的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准备20分钟现场观摩课。观摩课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评审结果将在市教委高教处网站进行公示。各高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也须设立公示环节。
奖励情况
2010年5月,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六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授予100名教师第六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1年7月,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授予105名教师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2年7月,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授予98名教师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3年7月,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授予97名教师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4年7月,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授予92名教师第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5年7月,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十一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授予84名教师第十一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6年7月,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授予88名教师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7年8月,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授予82名教师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文化传统
奖项宗旨
第七届:为促进首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提高首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第八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
第九届: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京教高〔2012〕26号),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
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京教高〔2012〕26号),为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内涵发展。
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升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京教高〔2017〕12号)精神,为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内涵发展。
评选原则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评审工作,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社会评价
各高等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教育综合改革要求,积极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和对年轻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激励和帮助年轻教师成长发展,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师资队伍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体现教学岗位特点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发挥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和增强各级各类教师参与教学、投身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教师个人及团队人才培养能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