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来水集团是北京市政府所属的
国有独资公司,国家大型企业。集团的前身是始建于1908年4月的京师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8月26日,经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北京中心城区(市区),以及门头沟、延庆、密云、怀柔、房山、大兴、通州等郊区县新城的供水业务,兼营再生水、污水处理,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管网抢修,管件器材、水表制造、供水材料贸易等业务。在供水能力、自来水水质、资产规模、技术装备、企业管理和经济技术指标等方面,均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城市供水企业之一。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现有二级子、分公司37家,职工7700多人,企业资产145亿元,年销售收入26亿元。集团拥有市区水厂11座、郊区新城水厂11座,日供水能力342万立方米。全市供水管线总长度11000多公里,供水服务面积1000多平方公里,供水用户346万户。其中,市区日供水能力300万立方米,管网长度9100多公里,供水用户289余万户。市区供水范围已发展到东至通州卫星城
西部,南至大兴区西红门、旧宫和丰台东高地,西至石景山区鲁谷,北至天通苑。初步形成了以北京城区供水为主,涵盖郊区新城地区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经营格局。
4月2日,北京公布水价调整方案,在现行每吨4元的基础上,提出拟上调0.95元或1元两个方案。两套方案均设置了阶梯水价,根据用水量的不同,两套方案水价分别为4.95元、7元、9元以及5元、7元、9元。
4月17日,在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上,25位听证代表均同意实施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其中6人同意方案一,即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5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为4.95元;17人同意方案二,即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为5元。另有2人提出了新的方案。
北京市发改委昨日发布,综合考虑听证会参加人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政策按照提交听证会的方案二执行。即: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5元。同时,按照“多用水多负担”的原则,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81-260立方米之间,水价为每立方米7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9元。新调整的居民水价将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根据水价调整方案,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准。对于一户多表用户,按户核算用水量。对于不具备分户计量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
居民阶梯水价以日历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核算。因新政策从5月1日起实施,因此今年各档水量标准按8个月计算,即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20立方米(月均15立方米×8个月),水价为每立方米5元;第二阶梯用水量在121-176(月均22立方米×8个月)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水价为7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176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水价为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