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大都路,改置北平府,管辖
大兴。领7县4州,其中在今北京市境者有:
大兴县、宛平县(2县倚郭)、良乡县、
昌平县、
顺义县、
密云县、
怀柔县,
通州及所领之漷县、蓟州所领之
平谷县、
涿州所领之
房山县。
北平府,明洪武元年(1368)改元大都路置。治大兴、宛平两县(今北京市区),属山东行省。辖境相当今北京市、河北长城以南,天津市区海河和西河以北,河北遵化、丰南以西,及廊坊地区、保定地区的涿州市。洪武二年改属北平行省,并为行省治,九年为北平布政使司治。永乐元年(1403)建北京,改为顺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