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
天津市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北洋水师大沽船坞旧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坞路27号,始建于清光绪六年(1880年),是中国北方第一个近代化造船厂,现为天津市船厂。
历史沿革
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海神庙始建。
清光绪六年(1880年),由清朝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根据北洋水师修理舰船的需要,在海神庙附近购用民地110亩修建北洋水师大沽船坞,又称海神庙船坞。
清光绪十年(1884年),北洋水师大沽船坞兴建乙、丙坞。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北洋水师大沽船坞兴建丁、戊坞。
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后,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除修、造舰船外,开始生产军火。
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北洋水师大沽船坞设修炮厂。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大沽口,北洋水师大沽船坞被俄国侵占。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外务部正式向俄国提出交还北洋水师大沽船坞。同年12月,北洋水师大沽船坞修葺。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袁世凯在北洋水师大沽船坞创办宪兵学堂(后改称陆军警察学堂)。同年,北洋劝业铁工厂分厂设于北洋水师大沽船坞,并改称为北洋劝业铁工厂大沽分厂。
民国二年(1913年),北洋水师大沽船坞划归北洋政府海军部管辖,更名为海军部大沽造船所。
民国十一年(1922年),海军部大沽造船所内海神庙观音阁失火,海神庙化为灰烬,仅存遗址。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海军部大沽造船所改为大沽造船所。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大沽造船所由民国政府交通部接收。
1954年8月,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划归新河船厂,取消大沽船坞的建制。
1968年,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甲字船坞由双扇木质挤压式对口坞门改建为钢质浮箱式坞门。
1976年,受唐山大地震影响,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轮机厂房部分墙体倒塌,后更换为红砖。
1977年,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甲字船坞由板基泥坞改建为水泥坞。
1981年,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丁字船坞被改建为半坞式机械化船台。
1993年,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丙字船坞被填平,在原址上建成造船下料、造段平台。
1998年,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乙字船坞由于长期闲置,淤塞严重,被填平,在原址上建造仓储货场。
2007年12月,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内的海神庙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发掘面积近1000平方米,有建筑基础、通向海河的甬道及山门遗址。
遗址特点
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原共有甲、乙、丙、丁、戊、已六坞,最大的可容2000吨船只进坞修理。现存遗址沿海河呈“一”字形分布排列,仅存甲字船坞、轮机厂房各一处,占地面积约46000平方米。乙、丙、丁、戊、已五个船坞现已淤塞被填埋。
文物遗存
甲字船坞
甲字船坞南北长128米,东西宽26米,深6.5米,原有的坞壁木桩已改为混凝土,坞门由原来的双扇木质挤压式对口坞门改造成钢质浮箱式坞门,保存完好,仍为船厂维修船只的主要设施。
轮机厂房
轮机厂房为砖木结构,溜肩形高封山墙,屋顶呈双脊形,铺灰色泥质瓦。建筑内钢柱8根,柱子为八边形柱,边长为90毫米,柱长为5100毫米,柱头和柱础为正方形,边长分别为430毫米和300毫米。建筑开间19.77米,进深14间,长55.26米。墙体的砖块有所松动,多处存在破损。门窗部分损毁严重,安装在窗框上的玻璃已全部损坏,多扇门已不复存在,只留下了门的位置。屋面部分残损也较严重,檐口瓦片部分缺失,筒瓦有部分掉落,屋顶结构已不坚固,存在塌陷和透天。屋顶桁架结构存在两处十字支撑断裂。
文物价值
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是继福建马尾船政、上海江南船坞后中国近代第三所造船厂,是中国北方最早的船舶修造厂和重要的军火生产基地,也是北方近代工业文明的发祥地,同时也是中华民族抗击外侮、保家卫国的历史见证。
文物保护
2013年1月5日,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天津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5日,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坞路27号。
交通路线
天津市内乘坐110、124、617、627、822、973路公交车,在石油新村站下车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距离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约7.6千米,驾车约12分钟。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4 12:46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