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教育局
北流市政府工作部门
北流市教育局是北流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教育股。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学校工、青、妇、少先队工作。协同市纪委做好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研究制订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的决策、计划、措施、实施办法及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市实际制订每年的招生计划,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学校招生任务。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幼儿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家庭教育、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支教等工作。制订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标准及办法。主管全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信访工作。
(四)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管理,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以育人为本,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即: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教师工资和平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的原则,监督全市贯彻“三个增长”执行的情况。协助市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政策,并检查落实。在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负责分配国家、自治区、市下拨的教育基建投资,抓好全市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六)抓好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作用标准,考核任免局内二层机构和各镇中心学校和全市各中小学领导。
(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学校工、青、妇、少先队工作。协同市纪委做好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八)做好人事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平衡、审核全市中小学教师的编制定额。贯彻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搞好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九)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具体职责:协助局政务、事务,综合管理文秘、宣传、报道、信访、信息、文书档案、保密和安全保卫、进校书刊管理工作。处理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各种日常事务,组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会议及局级工作会议的筹备 会议决定的各项督办工作,负责组织草拟教育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稿及有关会议材料,审核以局发出的文件。负责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宣传报道、进校书刊管理与发行工作,负责文印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有关教育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协调各股室的关系等。
(二)人事股(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职能:综合管理人事、职改、政工、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职称改革和全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定额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选拔、推荐、任免工作。负责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办理教师退休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管理好全市教师档案。
(三)计财股(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具体职责:综合管理财务、后勤、电教、仪器、改善办学条件、勤工俭学工作。制订、落实上级教育经费政策实施方案,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有关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的监测,搞好教育经费预算、决算、计划、分配与使用及统计分析工作,监督、检查教育系统的单位、学校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情况。负责教育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酱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政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检查学校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和预算资金管理情况。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严格执行全市中小学校舍建筑设计规范、定额标准,检查校舍维修。组织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委托,会同财政部门管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经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各类教育奖学金、助学金;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工作。抓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电教、仪器装备和实验建设工作,抓好办学条件评估。抓好内部审计工作。汇总编报全市教育数字统计表。抓好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
(四)教育股
具体职责: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招生工作、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督导工作、支教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工培训、校长培训等师资培训工作,抓好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建设。具体包括:
拟订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政策规定;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并实施学前教育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贯彻实施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及教育教研机构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和管理教材使用;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下达及招生计划工作的实施;负责中小学校点布局管理;负责中小学的学籍、招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校外教育工作,协调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0 16:1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